业主大会对开闭所有没有处置权,这取决于开闭所的具体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开闭所”的具体含义和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开闭所可能指的是小区内的电力设施,用于电力的分配和开关控制。这类设施通常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其所有权和处置权可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的约束。
从法律法规角度来看:
从业主大会决议角度来看:
综上所述,业主大会对开闭所有没有处置权,需要综合考虑开闭所的性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的决议。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开闭所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且业主大会通过合法程序作出了处置决议,那么业主大会就具有对开闭所的处置权。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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