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单位虚开发票走账违法吗-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经济纠纷

给单位虚开发票走账是违法的。

一. 虚开发票的定义与后果

  1. 定义: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2.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对于单位犯罪,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二. 实际案例分析

  • 在你提供的案例中,单位与xxx销售有限公司在无真实业务交易情况下,为其开具了6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虽然由于违法行为在“发现”时已经超过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改变虚开发票本身的违法性。

三. 我的观点

  • 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还可能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开具发票,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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