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吗-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行政纠纷

学生申诉并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的相关规定,学生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时,确实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具体来说,如果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书面申诉后,会在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学生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因此,虽然学生申诉的形式并非绝对限定为书面,但在向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时,遵循书面申诉的规定是更为稳妥和符合流程的做法。这样做可以确保申诉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便于相关部门对申诉进行正式的处理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