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是指对中央企业各级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的工作。
一.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定义
-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是对中央企业各级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经营投资中,因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的工作。这是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
二.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情形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境外经营投资和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资产以及其他责任追究情形等11个方面72种责任追究情形。
三. 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的认定
- 资产损失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与相关人员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金额及影响;间接损失是由相关人员行为引发或导致的,除直接损失外、能够确认计量的其他损失金额及影响。
- 资产损失标准按照“制度面前一律平等,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工作思路,分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下)、较大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和重大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
四.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
- 根据资产损失程度、问题性质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这些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五.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与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关系
- 《办法》既强调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又注重保护中央企业广大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它明确建立了有关容错机制,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以及明确了“从轻或减轻处理”的7种情形和“免除处理”的有关内容。
我建议,对于中央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来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避免违规经营投资行为的发生。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