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兼职取酬的规定-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劳动纠纷

关于事业单位兼职取酬的规定,主要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法规的严格约束。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职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从事兼职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兼职取酬。这是因为违规兼职取酬不仅可能滋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还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具体来说,有几种情形是特别需要注意的:

  1. “挂证”取酬:

    •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考取职称后,将职称证书挂靠给公司以获取报酬,这是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 如果以“挂证”取酬名义收受好处费,还可能涉嫌受贿。
    • 挂证行为本身已违反规定,若所挂靠企业出现问题,持证人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 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

    • 党员、干部进行证券投资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但不得违规从事。
    • 例如,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是违反规定的。
  3. 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有偿中介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双方沟通信息、提供便利而收取财物的活动。
    • 党员、干部若违规从事此类活动,将受到相应处分。
  4. 违规兼职:

    • 公职人员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都是违反规定的。
    • 这包括未经批准在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以及经批准兼职但违反规定领取报酬的情况。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这些行为是否违规,需由党组织和单位结合具体情况、相关规定以及党员干部的职责权限进行综合判定。

然而,也有一些副业是在一定条件下被允许的:

  • 如体力劳动(如跑滴滴、送外卖等)、投稿赚稿费、自媒体运营、专业技能服务(如维修、设计、编程等)、健身/培训教练以及农产品种植/养殖等。
  • 这些副业需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同时还需要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得批准。

总之,事业单位兼职取酬的规定非常严格,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如果确实有需要从事副业的情况,也应提前向单位报备并获得批准,以确保兼职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