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票会怎样-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经济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票会怎样”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税务规定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这通常指的是购货方(受票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了销售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种情况下,购货方并没有故意参与任何非法活动,而是由于销售方的不法行为而受到了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对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如下:

  1. 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不予出口退税:

    • 如果购货方已经使用了这张虚开的专票来抵扣进项税款或申请出口退税,那么税务机关将不予认可,并要求购货方进行相应的调整。
    • 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被追缴。
  2. 重新取得合法专票的处理:

    • 如果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例如,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专票),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并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的证明,那么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将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3. 滞纳金的问题: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货方因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的税款,这种情况并不属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因此,购货方不需要因此支付滞纳金。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虽然购货方在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能并未故意违法,但仍然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也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加强发票管理,防范类似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