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破产法(草案)》中,确实规定了某些债务是不得免除的。这些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他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因为自己的故意行为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生命受到损害,并因此产生了赔偿债务,这部分债务在个人破产程序中是不得免除的。
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财产性行政处罚。如果个人因为违法行为受到了财产性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等,这些债务也是不得免除的。
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这里的“恶意侵权”指的是个人在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仍然故意实施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这部分债务同样不得在个人破产程序中被免除。
综上所述,个人破产条例中不得免除的债务主要包括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犯他人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以及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会尽我所能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