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是劳动仲裁还是商事仲裁呢-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劳动纠纷

仲裁委既可能是劳动仲裁也可能是商事仲裁,具体取决于其受理的案件类型。

一. 机构设置与性质

  • 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在各个县、区一般都有设立,带有一定的行政属性,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 商事仲裁委员会:只在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设立,且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一般是独立的民间性组织,具有自治性。

二. 适用范围

  • 劳动仲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商事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经济类纠纷,但不包括与身份有关的纠纷、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以及行政争议。

三. 管辖方式

  •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
  • 商事仲裁:必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委员会才具有案件管辖权,并排斥人民法院的管辖。

四. 裁决效力

  • 劳动仲裁:除小额案件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仲裁委既可能是处理劳动仲裁的机构,也可能是处理商事仲裁的机构,具体取决于其受理的案件类型。如果您有具体的仲裁需求,应首先明确案件性质,再选择相应的仲裁委进行申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