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证扣三分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超载: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超速: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违反安全驾驶规定: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 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或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车辆管理违规: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或驾驶其他机动车上路且超过三个月未检验的;
- 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请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上述违章行为,以免驾驶证被扣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