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后撤案,民事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3年时效。具体分析如下: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此,当公安机关立案后,即视为权利人已经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会中断。若之后案件被撤销,那么从撤销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即重新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举例来说,如果某案件的民事诉讼时效原本截止于2025年10月1日,但在2024年6月1日公安机关立案,那么诉讼时效即中断。若随后在2024年7月1日案件被撤销,那么新的诉讼时效就从2024年7月1日起重新开始计算3年。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立案后撤案,民事诉讼时效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新开始计算3年时效。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案件的法律分析,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