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走读式谈话根据哪条法律-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合同纠纷

开展“走读式”谈话主要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对象以及监督方式等,为“走读式”谈话中的监督性谈话提供了法律依据。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该规则详细规定了纪律检查机关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环节,为“走读式”谈话中的核实性谈话和审查调查性谈话提供了具体操作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监察程序,包括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等,为“走读式”谈话中的审查调查性谈话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 “走读式”谈话的界定与类型

  • “走读式”谈话通常指对采取留置措施以外的人员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谈话。
  • 它主要包括监督性谈话、核实性谈话和审查调查性谈话三种类型,分别对应不同的谈话目的和适用情形。

三. 实践中的应用

  • 在实际操作中,“走读式”谈话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谈话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 谈话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谈话,保障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安全防控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我建议:在开展“走读式”谈话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保谈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应注重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安全防控工作,确保谈话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