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有中国人收养残疾儿童的情况。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包括残疾儿童,需要依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于收养残疾儿童,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例如,收养残疾儿童不受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和无子女的限制。这意味着,即使收养人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或者本身有子女,他们仍然有资格收养残疾儿童。此外,收养残疾儿童还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收养残疾儿童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包括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等。收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条件,就会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
总的来说,中国人收养残疾儿童是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的,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如果您有收养残疾儿童的意愿,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专业的收养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