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遗留物导致摔倒谁的责任-于祝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交通事故

因公路遗留物导致摔倒,责任应由遗撒物品的行为人承担,但如果摔倒者自身也有过错,则需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一. 责任判定

  1. 行为人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路上的遗留物导致他人摔倒受伤,遗撒该物品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摔倒者过错:同时,如果摔倒者自身在行走过程中疏于观察路况,未注意自身安全,也存在过错的话,那么摔倒者的过错程度将会被考虑在内,以分担损失。例如,如果摔倒者被判定为未保持足够的注意力或未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那么其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二. 实际案例

  • 以汨罗法院审理的刘某某诉某建工公司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为例。刘某某被遗撒在路上的渣土绊倒致伤,法院审理认为建工公司在运输渣土时未采取有效封盖措施,导致渣土遗撒并致使刘某某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同时,由于刘某某没有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在行进过程中疏于观察路况,未注意自身安全,自身亦有过错,因此减轻了建工公司的责任。

我建议,在遭遇此类事故时,摔倒者应及时报警并寻求医疗救助,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后续维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