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外出出了事故,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因此,如果学生请假外出是经过了学校批准,且在外出期间发生了事故,由于此时学生已经离开了学校的管理范围,学校通常不会承担事故责任。除非学校在学生请假外出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或疏忽,如未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等,否则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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