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人是人民政府 压覆矿怎么处理-陈思远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公司事务

如矿业权人是人民政府,压覆矿的处理需遵循新《矿产资源法》及相关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一. 查询与协商

  1. 查询矿产资源分布: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论证时,应查询占地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提供查询服务。

    • 例如,某建设单位计划在某区域建设大型工厂,需先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该区域是否有矿产资源分布及矿业权设置。
  2. 与矿业权人协商:若建设项目确需压覆已经设置矿业权的矿产资源,且对矿业权行使造成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应与矿业权人(此处为人民政府)协商,并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例如,经查询,发现建设区域内有政府作为矿业权人的矿产资源,建设单位需与政府协商压覆事宜及补偿方案。

二. 审批与批准

  1. 战略性矿产资源压覆审批:若压覆的是战略性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确需压覆的,应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 例如,若压覆的是国家规划矿区或具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建设单位需向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压覆申请,并等待审批。
  2. 非战略性矿产资源压覆审批:对于非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压覆,也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 补偿与备案

  1. 签订补偿协议: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与矿业权人(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

    • 例如,建设单位与政府就压覆矿产资源的补偿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补偿协议,并将协议提交至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
  2. 办理矿区范围变更手续:矿业权人(政府)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 例如,政府作为矿业权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补偿款后,需到原发证机关(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矿区范围的变更手续。

我建议:在处理压覆矿问题时,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新《矿产资源法》及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建设项目。同时,与矿业权人(政府)的协商和沟通也至关重要,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