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一. 实施时间:
-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 修改后的《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二. 修改背景与目的:
- 我国现行《专利法》于1985年施行,曾分别于1992年、2000年、2008年进行过三次修正,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 本次修改是《专利法》历经的第四次修改,旨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三. 主要修改内容:
- 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到五百万等。
- 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包括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
- 完善专利授权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保护相关制度,增加新颖性宽限期的适用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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