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第十四届人大任期内的立法规划中提出的。具体来说:
一. 修改时间背景
- 2023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这一立法规划,其中明确提到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二. 修改内容提议
- 虽然具体修改内容尚未最终确定,但学术界和实务界已对此次修改给予了高度关注。其中,有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的修改建议,即建议将“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修改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出示案卷材料,核实证据。”
三. 修改意义
- 这一修改建议旨在更明确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能够充分了解案卷内容,并核实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是在2023年9月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中提出的。虽然具体修改内容还需进一步审议和确定,但此次修改无疑将对刑事诉讼程序产生重要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