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案子一般不能索检。具体原因如下:
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核心在于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争议。这一过程中,并不涉及像诉讼那样的严格法律程序和证据审查机制。因此,调解的案子通常不会被纳入正式的司法检索系统,也即不能索检。
首先,从调解的性质来看,它更注重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和解精神,而不是对法律规则的严格适用和证据的详尽审查。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这一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像法院判决那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其次,从司法检索的角度来看,司法检索系统主要是为了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法院的判决、裁定等司法文书而设立的。这些文书都是经过法院严格审理和审查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而调解协议作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属于这一范畴,因此也不会被纳入司法检索系统。
综上所述,调解的案子一般不能索检。如果你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或执行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直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进行解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