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口诀-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行政纠纷

关于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虽然没有一个固定的口诀,但可以为您详细梳理出县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流程,以便您更好地理解和记忆。

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程序

  1. 县级政府内部审议:

    • 县级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 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2.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

    • 县(市、区)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并形成决议。
    • 同时,县(市、区)政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 向上级政府报送请示:

    • 县(市、区)政府向设区市政府报送请示(如果是跨县行政区划调整,双方县按同样的程序上报)。
  4. 设区市政府审议:

    • 设区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 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决议。
  5. 省政府审批:

    • 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6. 民政部调研与国务院审批:

    • 民政部到实地调研后,提出审核意见。
    • 国务院审批。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程序

  1. 乡镇内部程序:

    • 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 召开乡镇辖区单位和各村村主干座谈会听取意见。
    • 召开乡镇人大会议形成决议。
    • 乡镇政府向县(市、区)政府报送请示件。
  2. 县级政府审议:

    • 县(市、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 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 县(市、区)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并形成决议。
    • 县(市、区)政府向设区市政府报送请示(如涉及跨县调整,则双方县均按此程序上报)。
  3. 设区市政府审议(如适用):

    • 设区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撤乡设镇且行政区域范围未变更的,可跳过此步骤)。
    • 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同上)。
    •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决议(同上)。
  4. 省政府审批:

    • 省民政厅到实地调研后,提出审核意见。
    • 省政府审批。

主要报送材料

无论是县级还是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都需要报送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请示件(说明区划调整的理由、范围、隶属关系、政治经济情况、人口和面积等)。
  • 相关会议纪要(如乡党委会议纪要、乡人大决议等)。
  • 座谈会会议纪要(附有各村主干签名、村委会加盖公章)。
  • 调整前后的行政区划图。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清晰理解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