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再审时被申请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行政纠纷

在案件再审时,被申请人的代理权限通常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

  1. 一般代理:

    • 代理人主要负责程序性事务,如代为申请再审、参加庭审、提交相关材料等。
    • 代理人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2. 特别授权代理:

    • 除涵盖一般代理的权限外,还特别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事项。
    • 代理人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特别授权,更加深入地参与案件的处理。

被申请人在选择代理人时,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权限,以避免因权限不明导致代理行为无效或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代理人也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若因过错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再审案件中被申请人的代理权限是明确的,并且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被申请人在再审程序中的权益保护和案件处理结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