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电配电箱责任人”的问题,根据通常的责任划分原则及行业惯例,可以明确如下:
结论:临时用电配电箱的责任人通常根据用电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来确定,具体分为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甲方外包单位以及总包单位下属的班组等。
建设单位:
- 负责提供变压器及将强电电源提供至距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一定范围内(如青岛市规定为50m半径范围内),并设电计量表。
- 若建设单位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施工单位可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总承包单位:
- 负责变压器以下部分的临时用电系统,包括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管理及维护。
- 负责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等相关费用。
- 按照规定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以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相关设施。
- 提供给分包人施工水、电分表接口,并承担接口前的管线安装费用。
甲方外包单位:
- 负责分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用电系统及其相应电费。
- 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水、电接口,并按约定支付水电费用。
总包单位下属的班组:
- 负责开关箱以下的内容,包括电线、小型电缆至手持电动工具的自带。
- 对于总包单位自行的专业分包,如基坑支护等,总包提供至分配电箱。
综上所述,临时用电配电箱的责任人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具体的施工合同、项目情况及各方约定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应明确各方责任边界,确保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解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