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签字的不动产权属协议书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该不动产权证。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冒名签字属于欺诈行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因此该不动产权属协议书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既然协议书无效,那么基于该协议书所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也就失去了合法依据。
其次,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在本案例中,由于不动产权属协议书是冒名签字的,因此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之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冒名签字的不动产权属协议书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后,行政复议机关是可以撤销该不动产权证的。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