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追加被告被驳回属于裁定驳回起诉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行政纠纷

诉讼时追加被告被驳回不属于裁定驳回起诉。以下是详细分析:

  1. 裁定驳回起诉的含义:

    • 裁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一种裁判方式,它直接否定了原告的起诉权。
  2. 追加被告被驳回的性质:

    • 在诉讼过程中,追加被告被驳回是法院对原告提出的追加被告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而作出的一种裁定。
    • 这种裁定并没有否定原告的起诉权,只是否定了原告追加特定被告的申请。
  3. 两者的区别:

    • 裁定驳回起诉是针对整个案件的起诉而言的,它直接结束了案件的审理程序。
    • 追加被告被驳回只是针对原告提出的追加被告这一具体申请而言的,它并不影响案件的其他审理程序。
  4. 法律后果:

    • 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通常没有上诉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且案件就此终结。
    • 追加被告被驳回后,原告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间内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对追加被告的申请进行再次审查。
  5. 法律依据: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适用于多种情形,包括驳回起诉等。但追加被告被驳回并不属于这些可以直接上诉的裁定范围。
    •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对追加被告被驳回的裁定没有救济途径。原告可以通过上诉或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诉讼时追加被告被驳回并不属于裁定驳回起诉。它们在内涵、性质、法律后果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原告对追加被告被驳回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间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