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笫二百零二条规定-田晏泽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是抗税罪。具体内容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 抗税罪的构成要件

  1. 行为方式: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这里的“暴力”包括对身体实施伤害或强制,如殴打、捆绑等;“威胁”则是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抗拒缴纳税款。

  2. 行为对象:是依法应缴纳的税款。这意味着,抗税行为是针对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税款而实施的。

  3.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逃避履行纳税义务、抗拒缴纳税款的主观意图。

二. 抗税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2. 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3. 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4. 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我的观点:抗税罪是一种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破坏了税收管理秩序。因此,对于抗税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制裁。同时,我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