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女在外公去世时,通常没有法定的义务拿钱(即承担经济费用或赡养义务)。这一结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法定赡养义务的主体: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直系亲属间法定的赡养责任,外甥女作为旁系亲属,并不包含在这一法定义务主体之内。
外甥女的赡养义务情况:
- 在一般的法律体系下,旁系亲属(如外甥女)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赡养外公外婆。因此,外甥女在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外公外婆的义务,也就没有义务在外公去世时承担经济费用。
特殊情形下的考虑:
- 虽然法律未直接规定外甥女的赡养义务,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外公外婆的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且外甥女具备负担能力时,从社会公德和家族互助的角度出发,外甥女可能会被鼓励或要求适当承担一些照顾或经济上的支持。然而,这并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
道德与法律的界限:
- 值得注意的是,外甥女出于道德或亲情的考虑自愿照顾和赡养外公外婆是值得赞扬的行为,但这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强制要求。法律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道德则是对人们更高层次的要求。
综上所述,外甥女在外公去世时,通常没有法定的义务拿钱。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或家庭内部的约定,外甥女可能会出于道德或亲情的考虑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如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