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经过本人同意上门走访是否符合催收规定”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催收行为是否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
首先,催收债务应当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催收方可以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催收方可以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上门走访这一催收方式,其合法性并非绝对,而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未经债务人同意,催收方不得擅自上门走访。因为这样的行为可能侵犯债务人的隐私权、安宁权等合法权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催收方能够证明其上门走访是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并且没有采取过激、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那么这样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是合理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催收方认为上门走访是合理的,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催收行为的合法性。例如,催收方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债务人的住所或工作场所;不得在夜间或清晨等不适当的时间进行上门走访;不得对债务人或其家人进行威胁、恐吓或骚扰等行为。
综上所述,没经过本人同意的上门走访并不一定符合催收规定。催收方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催收。如果催收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债务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