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原型案件是什么-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的原型案件,通常指的是那些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展示正当防卫法律原则和适用条件的实际案例。以下是我国近年来几个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它们在不同方面体现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法律精神:

  1. 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昆山反杀案):

    • 基本案情:2018年8月,刘海龙醉酒驾车与于海明的自行车发生剐蹭后,下车推搡、踢打于海明,并从车内取出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在砍刀甩脱被于海明捡到后,刘海龙上前抢夺,被于海明刺中腹部,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 法律分析:此案中,刘海龙持刀攻击的行为构成严重暴力犯罪,对生命健康权形成现实威胁,满足了不法侵害的紧迫性。于海明在被持续殴打且面临致命危险时反击,符合防卫行为的必要性。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对行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因此于海明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2. 赵宇见义勇为案:

    • 基本案情:2018年12月,赵宇听到邻居邹某呼救后赶到现场,发现李某正在对邹某实施殴打并意图性侵。赵宇制止过程中踹伤李某腰部致其轻伤二级。
    • 法律分析:此案中,赵宇虽非直接受害者,但其行为旨在保护他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司法机关通过此案明确支持公民见义勇为,强调不应苛求防卫人在紧急情况下精准控制力度。
  3. 盛春平正当防卫案(杭州快递小哥案):

    • 基本案情:2019年7月,快递员盛春平在送件时发现客户郭某行为异常,拒绝其递送的水果刀后被郭某持刀追赶。盛春平在逃跑中捡起木板反抗,击中郭某头部致其倒地身亡。
    • 法律分析:此案中,郭某的持刀追砍行为构成现实危险,盛春平的反击发生在不法侵害进行过程中,满足了防卫时机的把握。盛春平使用随手捡取的木板而非主动携带器械进行防卫,体现了防卫行为的被动性与合理性。
  4. 陈某正当防卫案(涞源反杀案):

    • 基本案情:2018年7月,王磊追求女大学生小菲被拒后多次骚扰。某日深夜,王磊持凶器翻墙进入小菲家中,小菲父母陈某持铁锹等工具与其搏斗,王磊受伤后逃离途中死亡。
    • 法律分析:此案中,王磊非法侵入住宅并实施暴力威胁,陈某一家有权进行防卫。面对持械入侵者,使用铁锹等工具反击符合防卫需求,且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强度相适应,不存在过度防卫情形。

这些案例共同构建了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践框架,强调了防卫权的优先保障地位,明确了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并鼓励公众合法行使防卫权。如果你对正当防卫有更深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