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欠钱养子没血缘关系一般不需要还。具体分析如下:
在我国法律中,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如同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且相互之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这些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基于收养关系的存在而存在的。
关于养父欠债养子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关键要看养子是否继承了养父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养子继承了养父的财产,那么养子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养父的债务;如果养子没有继承养父的财产,或者养父的债务远远超过了养子继承的财产价值,那么养子就不需要偿还养父的债务,或者只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部分债务。
总的来说,养子是否需要偿还养父的债务,取决于养子是否继承了养父的财产以及债务的具体情况。如果没有继承财产或者债务超出了继承财产的范围,养子一般不需要偿还养父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