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设置有套路贷的规定吗-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刑事辩护

我国刑法并未直接设置“套路贷”这一罪名,但“套路贷”行为可能触犯多个刑法罪名。

一. 套路贷行为的刑法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 例如,在“套路贷”过程中,如果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 如果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

二.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三. 对套路贷犯罪的处罚

对于“套路贷”犯罪,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例如,如果行为人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应当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我的观点是,虽然刑法并未直接设置“套路贷”这一罪名,但“套路贷”行为可能触犯多个刑法罪名,因此必须依法严厉惩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