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增雨水排放口,若未按规定设置,则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新增雨水排放口需按规定设置
- 相关法规要求:根据《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第一章第五条,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扩大和改变排污口。这同样适用于雨水排放口的设置。
- 设置排污口的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对于雨水排放口,虽然其主要排放的是雨水,但若其中含有污染物,也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管理。
二. 违法后果
- 行政处罚:若企业擅自新增雨水排放口,且该排放口排放的雨水含有污染物,违反了上述法规,将面临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
- 其他责任:除了行政处罚外,若企业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同时,企业也可能需要承担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我建议:企业在新增雨水排放口前,应咨询当地环保部门,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同时,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雨水排放口不排放含有污染物的雨水,以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