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送养收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张丽珍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婚姻家庭

双方自愿签订的送养收养协议书,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要使送养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有效条件

  1. 民事行为能力:送养人与收养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 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收养协议的内容应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 合法性:收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 送养人资格:送养人必须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例如因重大疾病、经济极度困难等原因确实无法抚养孩子。

  5. 收养人条件:收养人需满足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条件。

  6. 被收养人要求:被收养人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7. 登记程序:最关键的是,收养行为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即使双方签订了收养协议,如果未进行登记,收养关系也不成立。

无效情形

  1. 主体不合格:如果送养人或收养人不符合法定条件,送养收养协议无效。

  2. 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果送养或收养是在一方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作出的,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3. 违反法律法规:仅签订民间送养收养协议而未进行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违法,送养收养协议当然无效,且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与指导

为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有效,建议在进行送养和收养行为时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收养或送养的意愿,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从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私下签订的送养收养协议往往因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而无效,因此务必谨慎对待收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