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可以是玩忽职守罪主体。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村书记作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畴,因此有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
具体来说,如果村书记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履行的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例如对村里的公共事务管理不善、对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等,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就可能因玩忽职守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村书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其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主体的。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