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享有全面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 劳动安全保护权利
安全技能培训:
- 根据《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规定,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这意味着外卖骑手有权接受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以提高其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设施与装备配备:
- 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根据配送工作需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配备或督促其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交通工具、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骑行保护装备。外卖骑手有权要求使用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和防护装备,以保障自身安全。
合理的工作时间与休息:
- 人社部等部门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文件强调,平台企业应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协商,合理确定劳动者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累计最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工作时间达到上限时,系统应推送休息提示,并停止在一定时间内推送订单。这有助于防止外卖骑手过度劳动,保障其身体健康。
二. 劳动卫生保护权利
职业健康检查与健康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外卖骑手作为可能接触食品的人员,有权要求平台或用人单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上岗。
工作环境与卫生条件
- 虽然外卖骑手的工作环境主要在户外,但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仍应关注其工作环境的卫生条件。例如,提供清洁的配送箱、保持配送工具的卫生等,以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三. 其他相关权利
申诉与投诉机制:
- 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及时对劳动者申诉、投诉进行协商处理。外卖骑手在遭遇劳动安全卫生问题或其他权益受损情况时,有权通过申诉与投诉机制寻求解决。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 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也应鼓励其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以提供额外的保障。
我的观点:外卖骑手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应共同努力,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外卖骑手在工作过程中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