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鉴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出具鉴定结论;不能按期出具鉴定结论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鉴定申请后的工作时限,以及延长时限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如果您在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