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件人员、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醉酒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等不得进入诉讼场所。具体来说:
- 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例如,如果某人忘记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试图使用他人的证件进入诉讼场所,都是不被允许的。
- 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若需进入诉讼场所,必须事先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
- 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如案例中的孙某,因其处于醉酒状态,被法警阻止进入诉讼场所。这是因为醉酒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可能会干扰诉讼秩序或危害法院安全。
-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安全检查是进入诉讼场所的必经程序,若拒绝接受或不听从安排,则不得进入。
- 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着装也是衡量是否适合进入诉讼场所的一个标准,衣着不整或着装不文明的人会被视为可能妨害诉讼秩序,因此不得进入。
- 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妨害诉讼秩序的情形。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诉讼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上述人员是不得进入诉讼场所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