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民事诉讼法定一百七十四条”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该条规定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具体内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这一条款是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的重要规定,它明确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如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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