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中间人在中间收取回扣属于违法行为。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同样以受贿论处。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受贿论,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二. 具体分析
- 诈骗犯中间人在诈骗活动中收取回扣,属于在经济往来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通常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
-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也损害了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无论回扣数额大小,都构成违法,数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三. 结论
- 因此,诈骗犯中间人在中间收取回扣是违法的,且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我建议,如果涉及此类情况,应尽快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您是否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