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不调解。但在离婚案件中,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前置程序,也是必经程序,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原则上都要进行调解,除非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目的是为了化解夫妻间的矛盾,尽力修复关系,或者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相关事宜。如果双方矛盾尖锐,感情已彻底破裂,且都明确表示不愿调解,法院可以不调解,直接进入审理判决阶段。然而,即便有一方坚决不调解,法院通常也会先做简单询问式的初步调解,以确认情况。所以,完全不经历任何调解环节就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况较少。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表明,调解并非强制性的,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综上所述,虽然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是一个重要环节,但当事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接受调解。如果当事人决定拒绝调解,法院将尊重其选择,并依法进行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