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天数怎么算-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劳动纠纷

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天数应按照职工在职工作的时间折算,且员工未休年假的,公司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 离职未休年假天数的计算

  1.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离职未休年假天数需按照职工在职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
  2.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 实例说明

  • 例如,某员工全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于当年12月1日离职,且当年已休年休假5天。则该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天数为:(334天÷365天)×10天-5天=3.67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该员工离职未休年假天数应取整数部分,即3天,公司应按照这3天及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计算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离职未休年假天数的计算需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折算,并据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