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的提出时间是2023年7月。具体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出台了《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行刑反向衔接的工作要求,即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工作。这一制度的提出,旨在优化和调整检察机关内部分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的实施,对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出现“不刑不罚”“免刑逃罚”的情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需要注意在办案过程中避免“罚不当罪”或“罚过其错”的情形发生,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