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货上门不敲门也不打电话,直接放在门口,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但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合同履行角度:
- 当你下单购买商品并选择快递送货上门时,你与快递公司之间实际上建立了一个运输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中,快递公司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准确地送达你指定的地址,并通常应包含“送货上门”的服务内容。
- 如果快递公司未按照约定方式(如敲门、打电话确认等)送货,而是直接将货物放在门口,这可能被视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合同违约。你可以基于合同关系,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重新送货、赔偿损失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
- 作为消费者,你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按照约定的方式送货,并享有知悉货物送达情况的权利。
- 如果快递公司的行为导致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或货物丢失、损坏等,你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快递送货上门不敲门也不打电话的行为本身不直接构成违法,但你可能基于合同关系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向快递公司提出相应的要求或索赔。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此类问题,建议你先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