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和雇佣的区别是什么-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劳动纠纷

承揽和雇佣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系性质:

    •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从事雇主授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劳务关系,雇主接受受雇佣人提供的劳务,并给付约定的报酬。在雇佣关系中,雇主与受雇佣人之间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
    •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2. 工作内涵与目的:

    • 雇佣关系:核心目的在于提供劳务本身,雇主关注的是雇员的工作过程。
    • 承揽关系:核心目的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成果,提供劳务仅是实现工作成果的手段之一。
  3. 报酬给付方式:

    • 雇佣关系:雇主通常根据雇员提供的劳务量或工作时间定期给付报酬,建立的是长期的稳定的雇佣关系。
    • 承揽关系: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并将其交付给定作人后,定作人检验过后,一次性支付报酬,承揽关系持续时间多数比较短。
  4. 风险负担和责任承担:

    • 雇佣关系:雇员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主通常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雇佣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
    • 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原则上由承揽人自行承担,除非是因定作人的指示或命令存在过失导致的伤害。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
  5.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雇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劳动法》调整,发生争议时可能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 承揽关系:主要受《民法典》调整,发生争议时适用普通的民事程序,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综上所述,承揽和雇佣在关系性质、工作内涵与目的、报酬给付方式、风险负担和责任承担以及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区分二者,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