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从重从轻需要在起诉意见书中表述吗-金乔逸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刑事辩护

公安在起诉意见书中确实需要表述从重、从轻等犯罪情节。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当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起诉意见书中,公安机关会详细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

同时,起诉意见书也会具体写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累犯、立功、自首、和解等影响量刑的从重、从轻、减轻等犯罪情节。这是因为在刑事诉讼中,量刑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轻重。因此,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时,需要将这些影响量刑的情节如实告知检察机关,以便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

综上所述,公安在起诉意见书中表述从重、从轻等犯罪情节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