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扣除是选单位还是个人-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婚姻家庭

赡养老人扣除应选择个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政策规定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选择依据

  •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赡养老人的扣除是基于个人的赡养支出,而不是基于单位。无论纳税人是在哪个单位工作,其赡养老人的支出都是个人行为,因此扣除也应选择个人。

三. 实际操作

  • 在实际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相关税务网站上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在申报赡养老人扣除时,需要填写被赡养人的信息以及分摊方式等,这些都是基于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的。

综上所述,赡养老人扣除应选择个人,这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流程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