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理裁定能否再审-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行政纠纷

终止审理裁定不能再审。终止审理裁定并不等同于可以申请再审。中止审理是诉讼中因特定情况而暂时停止案件审理,此时案件并未形成最终生效的裁判。再审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事由出现时,相关人员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请重审。仅裁定中止审理,因案件没有最终生效裁判,所以不满足再审的条件。

具体来说,中止审理后,若案件恢复审理并作出了生效裁判,且出现了新证据、原证据伪造等法定情形,当事人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再审。再审的申请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因此,如果案件只是被裁定中止审理,而并未形成最终生效的裁判,那么当事人是不能申请再审的。如果当事人对中止审理的裁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进行救济,比如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