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人要对欠付的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
一. 违法分包人的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违法分包人作为与劳动者或实际施工人直接或间接建立关系的主体,对欠付的工程款负有直接支付义务。这是基于合同关系以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违法分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其支付所欠款项。
连带责任:在违法分包导致欠薪或欠付工程款的情况下,违法分包人可能与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若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违法分包人无法支付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建设单位也需在未结清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二. 实际案例
以某案例为例,B公司作为违法分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无建筑施工资质的C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后,B公司未支付C公司全部工程款。C公司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后判决B公司支付C公司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这一案例进一步印证了违法分包人要对欠付的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的观点。
综上所述,违法分包人要对欠付的工程款承担付款责任,这既是基于合同关系的约定,也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