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列为第三人起诉。
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指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并未直接参与行政程序,而是在行政诉讼开始后加入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行政主体,一般情况下是行政诉讼的被告,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且并未直接参与该案件的具体行政程序,那么它有可能作为第三人被起诉。
例如,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且这些行为分别被不同的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未直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能会因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被列为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可能受到案件处理结果影响的第三方,有权参与诉讼,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部门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列为第三人起诉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