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仲裁员的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守法要求、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公道正派,并需满足一定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要求。具体来说:
共同要求
- 政治素质:仲裁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守法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 民事行为能力: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公道正派:这是仲裁员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特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曾任审判员;
-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
- 律师执业满三年。
民商事仲裁中的特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 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
- 曾任审判员满八年(注意:此处与《仲裁法》原文的“曾任法官满八年”表述略有不同,但意义相同,均指曾任审判员或法官满八年);
-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综上所述,申领仲裁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不同类型的仲裁对仲裁员的条件有各自的要求,但均旨在确保仲裁活动的公正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如有更多关于仲裁员申领或相关法律问题的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