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2025-07-18 劳动纠纷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具体如下:

  1. 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2. 严禁违规使用枪支、警械、警车;
  3. 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4. 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5. 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6. 严禁参与赌博。

违反上述禁令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禁令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强化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为民意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劳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