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自动停车杆砸到头部责任划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责任和过错判定的复杂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任何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都负有保障前来消费、参加活动群众免受伤害的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了对经营场所的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负保障义务,以及为防范危险发生应负的提示、说明义务,还有对已经发生的危险进行必要的协助和积极救助的义务。
在被自动停车杆砸伤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停车场管理方的责任:
伤者的责任:
以广州白云法院审理的一起类似案件为例,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停车场管理方虽然在其停车场入口地面标明了“机动车道,行人止步”,并采用了禁示柱与金属链条连接分隔机动车道与行人通道,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提示义务;但伤者在机动车道上步行并紧随车辆通过道闸,且在工作人员喊话制止时未及时停止,其自身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因此,法院酌定认定停车场管理方和伤者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自动停车杆砸到头部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停车场管理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伤者是否遵守了规定并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在发生此类事故时,建议双方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